有些法律意识比较薄弱的人觉得遗产是理所当然的归子女所有,因为未及时的去办理继承,等到需要去办理过户的时候才发现,事情已经变得复杂而又麻烦了。
举个栗子
最近,赵阿姨就因为之前没有及时办理继承手续,给自己带来了麻烦。
原来,赵阿姨最近准备卖房,这套房子属于他和老伴共同所有,可是,自己老伴吕先生2008年就因病去世了。考虑到自己和丈夫没有生育子女,赵阿姨原本以为卖房过户会很容易,就一直拖着未办理继承手续,但当她来到公证处后,才发现事情并没那么简单。
吕先生去世时他的父亲尚健在,母亲已去世,按照继承法规定,这套房屋中属于吕先生的产权份额应由赵阿姨和吕先生的父亲共同继承。但吕先生的老父亲在2015年去世,原本属于吕先生的父亲应该继承的份额产生了转继承,转由吕先生的5个兄弟姐妹继承。好在其他继承人都表示愿意放弃继承,赵阿姨也顺利的办理好了继承公证。
——案例源自:律政公证处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赵阿姨因为没有及时办理继承,原本只有两个人继承的房屋一下子变出10个继承人。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的例子并不少见,只有及时办理好了继承公证,避免因其他情况的发生导致继承人越来越多,同时也预防了可能产生的家庭纠纷。